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6年開展
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的通知
各區教委,各有關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教育考試院、教育科學研究院:
為深入推進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探索培養高端技術技能人才的新路徑,根據《北京市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57號)精神,在2015年部分職業院校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的基礎上,經市教委2016年第9次主任辦公會和市委教育工委第10次委員會研究通過,決定2016年進一步擴大試驗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立德樹人、全面發展,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探索實施素質教育的新途徑;打破體制機制障礙,整合融通各級各類優質教育資源,探索優質高效育人的教育發展新模式;促進教育公平,完善職業教育體系,構建人才培養“立交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對接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需要,改革專業設置,調整教學計劃,全面加強校企合作,培養高端技術技能人才;提升職業院校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增強職業教育對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力和影響力。
二、項目類別及培養模式
(一)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項目
支持部分職業院校與優質高中、本科高校、國內外企業協作,選擇對接產業發展的優勢專業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和本科專業教育(其中本科教育通過專升本轉段錄。。
1.高等職業院校招生。前2年在高等職業院校接受基礎文化課程教育,中間3年在高等職業院校接受專業課程及職業技能教育,后2年對接市屬高校接受本科專業教育。
2.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前3年在中等專業學校接受基礎文化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教育,中間2年在市屬高校(護理專業為3年)接受高等職業教育,后2年接受本科專業教育。
(二)高級外語人才培養項目
以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為招生單位,與職業院校和市屬本科高校協作,培養高層次、高素質的高級翻譯人才(其中本科教育通過專升本轉段錄。。
1.非通用語及高級翻譯。前3年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和中間2年高等職業教育階段由二外進行培養,后2年本科階段由二外和國外大學進行聯合培養。
2.“外語+”項目。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與各高等職業院校聯合培養。
(三)學前教育與基礎教育師資培養項目
以北京城市學院、首都師范大學、北京聯合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為招生單位,培養學前教育與基礎教育教師(其中本科教育通過專升本轉段錄。。
前3年中等職業教育階段由市屬本科高校與普通高中進行聯合培養,學習高中課程及相關職業教育課程。中間2年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和后2年本科階段由市屬高校進行培養。
(四)高精尖創新人才培養試驗項目
以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為招生單位,與市屬高校、中央高校的高精尖創新中心合作,培養高精尖創新應用型人才(其中本科教育通過專升本轉段錄。。
前3年在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接受基礎文化課程教育及相應職業教育,后4年由高職院校、市屬高校及各高校高精尖創新中心聯合培養。中間2年保留電子科技職業學院學籍,最后2年保留市屬高校學籍。
(五)中外國際學院貫通培養項目
以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為招生單位,與市屬高校、中央高校國際學院合作,培養高水平技術技能人才(其中本科教育通過專升本轉段錄。。
前3年在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接受基礎文化課程教育及相應職業教育,后4年由高職院校、市屬高校及各中央高校國際學院聯合培養。中間2年保留電子科技職業學院學籍,最后2年保留市屬高校學籍。
三、招生管理
(一)招生對象
具有本市正式戶籍且具有同一學校連續三年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須參加2016年中考)。學籍信息依據北京市中小學信息管理系統(CMIS)確定。往屆生、外省回京報名考生、回戶籍報考考生不能報考。
(二)招生計劃(見附表)
第一類包括,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項目外培班、非通用語和高級翻譯項目、高精尖創新人才培養項目、中外國際學院貫通培養項目(以下簡稱“貫通一”),招生計劃共1460人;
第二類包括,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項目內培班、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外語+”項目(以下簡稱“貫通二”),招生計劃共4950人;
第三類包括,學前教育與基礎教育師資培養項目(以下簡稱“貫通三”),招生計劃共1412人。
(三)招生錄取
貫通一和貫通二招生計劃按專業大類分區下達,名額分配到初中校,接收貫通項目名額的初中校由各區教委確定(原則上與名額分配一致)。貫通三招生計劃按專業大類下達到各區。
招生計劃全部通過提前招生的方式進行,按項目和專業類別設置最低錄取分數線。具體招生錄取方式參見考試院當年招生管理辦法。
(四)學校推薦生工作
學?赏扑]在文藝、體育及社會綜合活動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參加貫通一和貫通二的錄取,貫通一和貫通二招生計劃的20%用于招收學校推薦生。各初中校要做好推薦生的確定工作,按本校名額的20%自行確定本校的推薦生,并進行公示,保證推薦工作公開透明。
四、學籍管理
(一)對于高等職業院校和本科高校招錄的學生,1至3學年執行中等專業學校學籍管理辦法,4至5學年執行高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辦法,完成5年學習任務成績合格者取得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完成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習通過專升本轉段考試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完成6至7學年學習任務成績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專升本)畢業證書。
(二)對中等職業學校招錄的學生,1至3學年執行中等專業學校學籍管理辦法;完成3年學習任務,成績合格者取得普通中等專業教育畢業證書;4至5學年進入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習,成績合格者取得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完成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習通過專升本轉段考試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完成6至7學年學習任務成績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專升本)畢業證書。
(三)學生在第3學年,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可以中等專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參加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被錄取者不再保留貫通培養資格。
(四)允許學生完成高等職業教育并通過專升本轉段考試取得本科學籍后創業,學生可按本科院校相關規定申請休學創業。
五、教育教學
(一)整合優質教育資源,聚焦創新人才培養
1.基礎文化課教育通過引進優質高中課程方式予以強化;本科教育階段與市屬本科高校、中央部委所屬高校聯合培養。
2.外培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達到國外院校專業考核標準及該國家語言水平要求,可進入國外院校訪學研修或接受學歷教育。
3.試驗院校要與合作院校、合作企業和國外合作單位建立聯合培養機制,并簽訂合作協議。共同設計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整合校內外教師、設施、實驗、實訓等資源,構建整體設計、系統培養、貫通實施、校企合作、協同育人的人才培養新機制。
4.學生入學后基礎文化課程教育階段不分專業,進入專業課程教育階段可按學校規定申請相應專業。
(二)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著力提升學生面向未來的核心素養
1.基礎文化課程整合優質高中課程體系,開展通識教育和大學先修課程,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學生的人文素養、科學素養、健康素養,增強學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培養學生國際交往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2.專業教育課程瞄準高精尖產業人才需求,通過與國內外高水平大學、國際大型企業的合作聯合培養,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和計劃,培養國際化、高水平、創新型、復合型人才。
3.全方位推動教學組織、教學方法、教育科研、教學評價、教學資源開發利用創新,推行小班化教學、選課制、走班制、學分制、導師制,實施啟發式、參與式、討論式、探究式等教學改革,充分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切實增強學生自主學習能力。
六、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市教委成立貫通培養試驗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處室按照責任分工指導相關學校做好改革試驗的各項工作,協調解決試驗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各區、各試驗院校做好相關政策解讀。領導小組下設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開展試驗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2.各區教委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做好初中畢業生升學輔導工作。北京教育考試院要研究制定招生錄取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要加強對試驗實施過程的跟蹤研究和質量監測。
(二)保障經費投入
1.對試驗院校開展改革試驗所需經費按照學生人數給予保障。保障經費主要用于教師聘用與培訓、課程購買與開發、學生實習實訓、名師工作室建設、購買社會服務等。
2.支持試驗院校通過合作辦學、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支持試驗院校從國內外引進緊缺優秀師資和管理人員,可以實行聘用制,并保障相應的薪酬待遇。
3.學生在國外學習期間享受政府專項經費支持,在國內學習期間根據學校規定享受相關獎學金政策。學生境外訪學研修經費和進入本科教育階段所需經費的保障辦法,由市教委會同市財政局另行研究制定。
(三)明確各方責任
1.試驗院校是貫通培養試驗的責任主體,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領導小組。要積極與各合作單位建立緊密聯系,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方責任,建立健全協作機制,推進資源共享,實現優勢互補?茖W制定實施方案與工作計劃,精心組織實施,做好項目風險評估和相關調整預案,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2.與試驗院校合作的優質高中要責成一名校領導具體負責合作教學管理工作,指定各學科帶頭人指導基礎文化課程的教學工作,選派部分優秀骨干教師通過兼職兼課等形式直接承擔教學任務;協助試驗院校制訂課程標準、選用教材、開發教材;協助試驗院校進行實驗室建設;接受試驗院校相關教師培訓或掛職。
3.對接試驗院校的本科高校要積極參與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的整體設計,做好與試驗院校在招生錄取、專業建設、課程改革、質量評價等方面的銜接工作,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4.貫通培養試驗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試驗院校要及時上報市教委。
附件: 1.北京市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領導小組及責任分工
2. 2016年北京市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招生計劃表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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